王冬梅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1200811973272,擅长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刑事业务、刑民交叉案件处置、公司法律业务、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曾为涉亚工程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体育场工程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担任该项目的法律顾问;曾成功承办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诉广东泛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案;曾参与海口市新港大厦执行案,此案是海南省法院在执行中头次遇到新《合同法》赋予承建商优先受偿权问题;承办刘某成诉国投广东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涉及30万吨特级食用酒精工程项目,合同总价为1.6亿元人民币。曾参与承办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不良资产清收业务,该营业部涵盖了广州市城南支行、黄埔支行、北秀支行、花城支行、淘金支行、东山支行等多家支行。刑事案件曾办理周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郑某科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邹某涉嫌诈骗罪案、陈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案、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顾某明涉嫌非法采矿罪案、许某英涉嫌介绍卖淫罪案、叶某盛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罪案、雷某成涉嫌盗窃罪案等重大案件。